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冀东文化研究,打造高水平研究团队,服务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高服务区域社会发展能力,经河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冀东文化研究中心报请学校科研处研究,决定组织2022年度冀东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冀东文化研究的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选题:
1.冀东古史文化;2.长城文化;3.冀东民俗文化;4.海洋文化;5.旅游休闲文化;6.乡村振兴与村落文化;7.冀东红色文化;8.冀东工业遗址文化;9.冀东文学或冀东方言;10.青龙河—滦河文化;11.环渤海城市文化与当代发展;12.京津冀城市文化与区域发展;13.京承秦“金三角”旅游一体化;14.呔商文化;15.冀东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体育。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围绕选题范围进行选题,题目自拟。
2.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论文、研究报告1年,著作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须提交延期申请。达到结题条件随时可以办理结题事宜。对延期后仍不能达到结项条件的,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责任人2年内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3.鼓励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同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只能主持1项,作为团队成员累计参加不得超过2项。
4.有未结项冀东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的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此项目(课题申报时,已达到2019年、2020年结题标准的除外)。
三、结题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重点资助项目,须在专业期刊发表北大核心或CSSCI文章一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对策咨询报告获省级领导的领导肯定性批示。
2.一般资助项目,须在省级以上代表性学术期刊发表相关文章一篇,或对策咨询报告获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注:省级期刊文章须至少三个版面;省市领导批示成果是指通过政府渠道上报得到领导批示的成果,需有领导签章和备案文号。
(二)成果署名
1.申请人的结题成果,在发表时须以“太阳集团tyc4633冀东文化研究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
2.出版著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
四、经费资助
1.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
2.完成结题条件2项及以上成果的课题,将酌情给予经费追加。
五、申报材料
1.请各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认真填写申报书。
请相关二级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双面印制),审核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含本部门汇总后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发至kycskwang@163.com,电子邮件题目统一为“2022年冀东文化研究专项+申请者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王妹娟 8076155
秦学武 13933689782
太阳集团tyc4633科研处、冀东文化研究中心
2021年 10月 28日
附件资料
1.课题申请书
2.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