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相关部门: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的工作安排,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称“省社科工作办”)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北文化研究项目”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该项目注重突出河北特色,以传承河北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打造一批社科精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全面研究梳理河北优秀文化,阐释河北优秀文化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重要地位和独特风貌,推出一批权威性、学术性、应用性俱佳的优秀成果,切实发挥社科基金项目的决策咨询功能和导向作用,提升河北文化软实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文化支撑。
二、 申报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年度共发布选题30项。每个选题原则上确定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本课题资助力度一般为每项3万元。
三、 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主持过省社科基金项目,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因学术不端而被终止、撤项(自清理、终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3.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
四、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人按照《申报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目录(见附件)申报,也可参照选题方向自拟题目。
2.申报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3.课题完成时间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不超过3年。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省社科工作办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
4.课题成果以专著形式结项,要先鉴定后出版,要求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出版单位及河北人民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正式出版后下发结项证书。课题负责人未经省社科工作办同意,不得擅自提前出版,否则,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资助经费。
五、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2)每项《申请书》的电子文本1份(WORD文件格式制作,以姓名命名);(3)投标材料汇总表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2.申报截止日期: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7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邮箱:kfq_kyc@163.com。邮件命名为:二级单位+2019年河北文化研究项目。
3.项目申请人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书,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学校受理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大江 8076155
附件:2019年河北文化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