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研究 · 正文

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02 10:40:25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各专业带头人: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促使专业带头人更好的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太阳官网专业认证工作,改革创新,探索适学对路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依据《太阳集团tyc4633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7〕62号)文件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的要求和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太阳官网专业带头人全面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科专业带头人(含任期内变更的专业带头人)。

   二、考核材料有效区间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考核标准

   依据《太阳集团tyc4633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期不满一年的专业带头人重点考核其任职后的实际工作,具体项目可参考执行。

   四、考核程序

   (一)本人准备

   由本人根据校教字[2017]62号文件岗位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将年度专业建设报告、工作述职报告报送所在学院(系、部)。

   (二)考核

   1.组织工作 专业带头人的考核工作由各院(系、部)负责组织。

   2.会议考核 由各院(系、部)负责人主持会议,本单位全体教师参加。由专业带头人作述职报告,全体教师质询或提问,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三)其他事项

   1.考核以各院(系、部)为单位,对在行政等其他岗位上的专业带头人的考核,要按专业归口到所在的院(系、部)进行。

   2.本次考核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30日。

   3.各院(系、部)将各专业带头人年度专业建设报告、工作述职报告、考核结果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所有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教研科邮箱。

   4.联系电话:8057265 电子邮箱:jyk7265@163.com

   希望各院(系、部)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全面推进专业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建设和发展水平,积极组织,认真审核,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太阳集团tyc4633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2. XX院(系、部)专业带头人2021年考核结果模板

                                2021.9.10

 

上一条: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通知
下一条: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版权所有 :太阳成集团·tyc4633(中国)有限公司-搜狗百科

地址:中国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邮编: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1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