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确保优秀教材进课堂,现将征订工作相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原则上要求所有开设的理论教学课程必须给学生选定教材。实践类课程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教材或使用校本教材。
2.选用的教材原则上是近三年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优先
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以及教育部推荐使用的各级各类优秀获奖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相应课程应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信息见附件2)。
3.教师每门课程原则上可订一本教材用书,选用教材要与
讲授课程的课程名称、学生用书一致。原则上教师参考教材、实习课、习题集等辅助教材由教师自行购买,学校不统一征订。
4.在教材版本不变的情况下,两年内已经领取教师用书的教师,今年不再申领相应教师用书。
5.本次征订的教材仅限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开设课程(不含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生)所需的教材。教务处将根据开设课程审核各院(系、部)报送的教材征订统计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征订计划。
6.跨院(系)开设的课程,由开课院(系、部)任课教师将选订教材提供给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组织学生订购教材。
7.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征订计划,逾期不能保障供应。避免重订、漏订和错订现象,如影响教学,由各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另外,各院(系、部)要做好教师及学生教材(包括校本教材)的征订、领取、发放工作。